2007年11月1日 星期四

刪除上一篇文章的原因

上一篇文章,我用了馬先生曾經用來在愛河旁邊罵高雄人的粗俗廣告字眼作為標題,來消遣他們家的化獨漸統主張。

用馬英九那種低俗的字眼,自己及友人看起來,都覺得與本站風格不太搭調。

為了不要落入與馬英九一樣粗俗的國罵水平,因此公告刪除。

4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誒!
我昨晚睡時就有感覺你會刪文章. 理由是不想看到"異見". I can understand it well..because it is YOUR Blog. 你的地盤! 不過, 想不到你居然會用這個孩子氣的理由! 可惜!

tipping888 提到...

奇怪,你這個 fei-fei是哪國來的難民?看不懂中文字嗎?
我刪的是我自己的文章,我說出我的理由,你聯這個都要硬去扭曲我的原意,你這個人的心態實在有夠偏差。

我就是看到馬英九用的那個"馬的"實在太粗俗了,我自己看到那樣粗俗的字眼放在標題上都覺得難過,我自己為了社會觀感拿下來,我幫他"馬的"打什麼廣告。

大概以你的fei-fei的文化水平,"馬的"這字眼大概比較適合你本人,但跟我的水準實在差很遠。

你異見很多,但比起本站很多擲地有聲的"異見",你的程度在你們的同伴裡面,實在差的有夠遠。

匿名 提到...

國X黨真的很爆笑
他,馬的....愛台灣 這句
不但不會令人聯想到馬X九會愛台灣
(其實他更愛中國吧....)
反而聽起來像

愛台灣真是他馬的...(請多愛中國,瀉瀉指教)

匿名 提到...

版主標準夠怪的,他媽的 的你用一次刪掉就可以保持你所謂的風格,馬英九用一次刪掉就立刻被你定格為馬英九一樣粗俗的國罵水平,姑且不考慮馬英九起初是否對廣告的事情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