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9日 星期二

堅持公平正義公理,台灣人更要守住陳水扁這個活棋

我認為陳水扁應該對他的所做所為感到羞恥,但同時,我也認為台灣人要用萬人的力量守住陳水扁,不能讓馬政府輕易地將阿扁一家人當作給中國人的祭品。

要辦阿扁可以,公眾應該一併要求司法檢調單位用一樣的標準來辦馬英九、連戰、宋楚瑜。

司法檢調單位,你們得拿出一個像樣的國民黨貪官來換陳水扁。不然,台灣民眾應該使用抵抗權,藉此事件用大規模的群眾力量把陳水扁壓在台灣人手上,讓陳水扁跑不掉,讓馬政府也抓不著阿扁。用群眾力量癱瘓國家機器,直到司法單位能夠公正的對陳水扁與國民黨政權都全面清查審判為止。

阿扁做了法律不允許的事,但馬英九、連戰、宋楚瑜也必須一起來交代清楚他們的錢是怎麼來的、錢又是怎麼用的。馬英九的特別費可以匯到美國給女兒花?馬英九可以污了錢然後用捐出去的方式洗清貪贓枉法的行徑而沒有罪?連戰、宋楚瑜也請好好跟檢調交代一下做官怎麼樣可以在海內外有這麼多房地產與存款?競選總統、省長、市長時,這些高官到底真正收了多少錢、花了多少錢、存了多少錢?

要辦阿扁我絕對舉雙手贊成,若有犯罪的話,關個十年、二十年也不為過。但若只辦阿扁一個人,不用一樣的標準偵辦其他國民黨高層,台灣人絕不能輕易地把阿扁交出來、絕對不能讓國民黨藉偵辦阿扁來鬥垮台灣優先的民主火苗。

檢調司法敢用同樣標準與方式來辦馬英九、連戰、宋楚瑜任何一個人,我們台灣人才可以把阿扁交出來。請拿一個國民黨的頭號貪污正犯來換一個陳水扁,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公理的標準,不然,在台灣人心底,這只不過是一齣鬥垮台灣本土力量的政治鬥爭戲碼而已。

15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版主的見解真的很精闢,受教了。

匿名 提到...

為甚麼跳過李登輝沒提?要辦陳水扁、馬英九、宋楚瑜、連戰,不用辦李登輝?因為他是台灣人?還是因為他現在不是泛藍?還是鐵平兄腦袋不清楚了?

哇咧,要辦阿扁就是要鬥倒台獨,就是要弄台灣人,這裡真的很多人有被害妄想症。

匿名 提到...

而且陳水扁的事情會暴發出來而引起關注,是因為瑞士方面懷疑陳致中、黃睿靚兩人的帳戶被用於貪污洗錢,瑞士官方發函要求我方協助調查(加上協助調查的公文被扁系統官員扣住)。這可不是藍綠互鬥的問題。

不管藍綠,不論是誰有爆出這種消息,都應該被查吧?跟台灣本土什麼的有關嗎?跟台獨什麼的有關嗎?

某個生意人報假帳被抓到,就覺得人人都報假帳,就應該把全台灣生意做很大的人的帳戶都清查一遍?這是什麼邏輯?

是的,我跟二樓的匿名是同一個人。

匿名 提到...

超認同...

匿名 提到...

另個角度觀察--^^
http://blog.roodo.com/redorganic/archives/6855329.html

匿名 提到...

講得好啦
就是要通通辦
但您漏掉李登輝了?!
蔣掛了而且太遠就原諒他

通通辦!!
本來就應該通通辦

包括國黨民黨裡面一堆大人物小人物
通通
通通辦
辦到TMD國力浩盡台灣垮台最好
這叫置之死地而後生

匿名 提到...

當初不是阿扁喊的很大聲的什麼"動搖國本也要辦下去!"

所以當然要如版主說的通通辦,反正8年國本已動搖,再搖也搖不出什麼了.....

而阿扁當然要保住,不然我怎麼笑那些不管怎樣都要挺扁的人?

另外一問版主,不知"查理阿珠"和"阿扁"到底誰比較可惡?

匿名 提到...

唉~反正這種思維就是千錯萬錯不是我錯,人家有拿我不拿我是棒槌,都已經這樣了還說要保住活棋云云,老實說,我看到他們駕女兒娶媳婦的排場,對照之前痛批連戰,真的很丟臉。
有膽罵人家就不要做,就是這麼簡單,這樣社會就平靜了(以上這段話望藍綠共勉之)。

Marc 提到...

why you hide in USA, you should go back to Taiwan to support him or you got the money from him. Cuz you are in USA, you never know what happen in Taiwan. get lost, face it !!!

tipping888 提到...

我人一直在台灣,您有意見嗎?
您應該試問, 馬唯中跟馬英九的姊姊又躲在美國做什麼呢? 他們在美國又有幾個"秘密帳戶"呢?

匿名 提到...

我看只查 馬英九、宋楚瑜、連戰,還不夠。
應該全國人民都先查一查~
是否曾經做過法律不允許的事~
當然在此之前~
監獄裡的犯人要先放出來~
這才符合公平正義公理嘛。

匿名 提到...

ㄌ姓家族肯定有
上百億啦 起碼是阿扁的五十倍以上
而且都是合法的污錢 哈哈
更好的是那些錢會越生越多
他兒神豬實在有夠爽
誰叫那時齁只有狗黨獨大
台灣人現在還視他們為貴族
可憐

匿名 提到...

我以為阿扁涉嫌洗錢案還在偵查程序,連起訴都還沒起訴不是嗎, 如果大家都自任檢察官,或者直接自任法官,那麼法院可以廢掉,省下不少錢來.

法院判決確定前的自行推定犯罪事實(譬如斷定本案是貪污洗錢, 我以為那是什麼錢還沒查清楚不是嗎?)並乾脆自行定罪, 是搞不清楚什麼叫做法治吧.

任何人在被判決確定有罪之前, 應該被認為是無罪的, 我所受的中華民國法學教育是這麼教的, 偏偏大家似乎都不知道呢.

我要說的是,有罪當然應受處罰,但是有罪與否這個處罰的前提,不該是隨便推斷的, 不然不是很恐怖嗎?

匿名 提到...

板主真是聰明人呀!!我們全力支持你!!
為甚麼媒體都不會跟蹤馬家的人?難道都被恐嚇威脅過了嗎?
前幾天政府還放話要懲罰看空台灣前景的股市名嘴與媒體人,太恐怖了!!我們又回到白色恐怖時代囉!!!!
馬政府乾脆再宣佈戒嚴和獨裁好了.
阿扁就算被媒體修理得這麼慘也不放棄讓大家有言論自由的權力,這些媒體人到底有沒有良心呀!!
他一人獨自扛下這個重擔,我相信歷史將會還給他公道的.

無形的多邊框框世界 提到...

有道理耶
是應該要好好的辦國民黨高層的資金流向
不然只偵辦小扁.會被人說成政治迫害